1.指揮中心宣布111年11月7日起,COVID-19接觸者全面採行「0+7自主防疫」,不論是否完成疫苗追加劑,接觸者不須進行居家隔離,亦不再開立居家隔離通知書。 2.自主防疫期間須遵守自主防疫指引,自112年2月7日起,指揮中心調整快篩檢測時機為有症狀時檢測,並取消外出須持有2日內快篩陰性證明之要求。